上海市征信管理辦公室
第一章 總則
第一章 總則
為了對政府部門、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使用部門)使用信用報告提供業務指引,完善信用獎懲機制,規范行政審批行為,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所稱信用報告是指信用服務機構根據使用部門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需要,按照使用部門認可的操作規范和評價指標,在對企業或個人(以下統稱被征信主體)進行信息采集、加工、整理、分析的基礎上,對被征信主體的履約能力和履約意愿進行判斷、分析、評價所形成的書面材料。
本指南供使用部門使用信用報告時參考。
第二章 信用報告使用條件
使用部門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政策,根據實際情況,從自身的職能和需求出發使用信用報告:
一、在工作中需要獲取行政相對方信用信息,信息來源為外地區政府部門,通過政府內部信息共享機制無法獲取或者難以便捷獲取的,使用部門可以使用信用報告;
二、在工作中需要獲取行政相對方信用信息,信息來源為政府部門以外的社會領域,使用部門自主采集難以獲取或者獲取成本很高的,使用部門可以使用信用報告;
三、需要核實行政相對方提供材料中信用信息的準確性、全面性時,使用部門可以通過購買服務方式,委托信用服務機構對行政相對方信用信息進行核實;
四、對行政相對方信用狀況負有后續監管職責,但實施信用后續監管所需的人力、時間成本較高,或者行政相對方有關信用信息難以獲取時,使用部門可以通過購買服務方式,委托信用服務機構對行政相對方信用信息進行跟蹤核實。
五、使用部門認為有必要使用信用報告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信用報告使用領域
一、一般使用領域
(一)資質認定
使用部門按照法律法規對各類資質進行評測、認定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高新技術企業資質、軟件企業資質、安全生產資質、物業管理企業資質、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動拆遷企業資質等領域。
(二)專項資金管理
使用部門根據各類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評審確定財政資金支持項目,包括但不限于支持產業發展、促進科技創新、推動中小企業發展等領域。
(三)政府采購、項目招投標
使用部門通過招投標方式確定政府采購供應商或工程項目承包商,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購、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土地使用權出讓辦理等。
(四)人事事務
使用部門對各類人事事務申辦、人才職業(擇業)流動等過程中涉及的單位和個人的人事信用信息進行評估、認定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公務員招錄用、上海市居住證辦理、戶籍人才引進、執業資格考試、專業技術資格評定、人才職業流動等。
(五)福利事務
使用部門對各類社會福利和社會救助過程中涉及的個人和單位的信用信息進行評估、認定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保障性住房申請和享受、社會救助管理等。
(六)表彰評優
使用部門對各類主體進行打分、評比、排名并給予特定榮譽,包括但不限于對企業、個人、商品、服務、品牌等的表彰。
(七)行政監管和社會公共管理
使用部門根據法定職責,對各類行政相對人進行監管以及其他社會公共管理活動,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監管、監督檢查、后續抽查等活動。
二、擴展使用領域
使用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可對信用報告的使用范圍進行特定擴展。
第四章 信用報告的功能、內容和效力
一、信用報告主要功能
(一)反映被征信主體的信用狀況
信用報告通過政府、市場、行業、社會等多種信息采集渠道,全方位調查和反映被征信主體過去和當前的信用狀況。
(二)預測、規避履約風險
信用報告能夠對被征信主體履約意愿和履約能力進行橫向和縱向的比對分析,評估違約風險,預測被征信主體未來的信用狀況。
二、信用報告主要內容
(一)個人信用報告
內容一般包括:
1.身份信息:被征信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聯系地址等用以識別個人身份的信息;
2.銀行信用:和被征信個人的信用卡交易和貸款有關的記錄,通過個人負債歷史判斷未來償還能力和償還意愿;
3.非銀行信用:被征信個人與商業機構發生賒購關系而形成的信息;被征信個人在公用事業服務單位的繳費與欠費信息;
4.公共記錄信息: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依法行使行政權的組織在行使職權過程中形成的與被征信個人信用相關的公共記錄,包括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將企業失信信息與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失信行為直接責任人個人信用記錄相關聯而形成的公共記錄;
5.查詢記錄:被征信個人的信用報告在最近6個月內所有被查詢的記錄的匯總;
6.異議信息:被征信個人對信用報告所反映的內容有異議時,可以通過添加聲明的方式在信用報告中予以反映。
使用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可以與提供個人信用報告的信用服務機構達成定制信用報告協議,對上述報告內容進行縮減、修改、擴展或調整順序。
(二)企業信用報告
內容一般包括:
1.基本信息
(1)企業注冊資料
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登記信息。
(2)組織機構代碼信息
質監部門頒發的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信息。
(3)股權結構信息
被征信企業的股本結構狀況。
(4)主要股東背景
被征信企業股東情況和實力。
(5)附屬機構和關聯企業
被征信企業的附屬機構和關聯企業。
(6)管理層及員工信息
企業主要管理人員的背景和從業經歷;員工數量和素質。
(7)歷史沿革
對被征信企業歷史重要事件的回顧。
(8)其他基本信息
被征信企業的開戶銀行和帳號信息、辦公設施、聯系方式等。
2.資質信息
包括被征信企業獲得的各種行政許可和業務資質。
3.經營信息
(1)主營業務與所屬行業
被征信企業的產品或服務種類,所屬的行業分類,以及各類業務在企業所有業務中的地位。
(2)采購情況
被征信企業采購的主要產品和服務、主要的供應商及支付方式,采購頻率等。
(3)銷售情況
被征信企業主要產品和服務的銷售區域,銷售方式及渠道,主要的客戶群及重要客戶等。
(4)交易方評價
被征信企業的交易方對其的評價,以及在市場和行業中的普遍口碑。
(5)其他經營信息
包括進出口情況、行業背景、行業對比分析等。
4.財務信息
(1)財務資料
包括被征信企業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等資料以及主要財務比率。
(2)財務說明
主要針對財務數據中的異常數字進行解釋。
(3)其他財務信息
包括引用權威機構的行業財務指標、行業財務指標對比、財務指標的行業排名和區域排名等。(如數據來源為信用服務機構自身數據庫,需注明樣本數量。)
5.知識產權信息
包括被征信企業持有商標、專利和著作權等知識產權的情況。
6.公共記錄信息
(1)司法記錄
被征信企業的歷史訴訟時間及結果、當前訴訟情況等信息。
(2)行政記錄
主要包括:
a.納稅記錄:被征信企業的納稅情況,以及是否受稅務機關的表彰或處罰等信息。
b.工商處罰記錄
被征信企業是否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受到工商管理機關處罰的信息。
c.質量監督記錄
被征信企業的產品或服務的質量表現,是否受質量管理部門的表彰或處罰等。
d.其他行政記錄
其他與被征信企業信用相關的行政記錄,包括各種行業部門監管記錄、政府部門授予的榮譽信息、海關監管信息、價格監管信息、外匯監管信息、其他承擔行政管理職能的機構組織、社團組織等方面記錄的企業信用信息。
(3)其他公共記錄信息
包括社會組織授予的榮譽信息、銀行信用等級以及媒體、電子交易平臺等主體記錄的關于企業的正面和負面信息。
7.重要事項
對被征信企業信用有重要影響的事件,包括管理架構或重要負責人的調整、發展方向或經營戰略的變化和其他有重大影響的事件。
8.評價與綜述
(1)報告摘要
對被征信企業規模、性質、歷史、經營績效、主營業務等方面重要信息的簡要概括,便于快速了解企業的信用狀況。
(2)信用評價
對企業規模、企業盈利能力、營運能力、償債能力、發展能力、信用表現、信用等級的評價,可通過文字綜述、信用評分或信用等級等形式表現,使用等級符號表示的需要提供等級符號釋義。由多家信用服務機構分別提供信用報告的,建議使用部門事先統一等級符號形式及釋義。
(3)信用報告有效期
信用報告有效的時間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
使用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可以與提供企業信用報告的信用服務機構達成定制信用報告協議,對上述報告內容進行縮減、修改、擴展或調整順序。
三、信用報告的效力
一般情況下,信用報告僅供使用部門參考。如使用部門對信用報告效力有特殊要求,可與信用服務機構協商達成特別約定。
第五章 信用報告使用流程
一、一般流程
(一)使用部門確定信用報告需求和標準
使用部門應當事先明確使用信用報告的目的和要求,確定使用信用報告的程序規則、信用服務機構委托和定價模式、信用報告標準以及投訴渠道等內容。
使用部門可以參考本指南確定上述規則和標準。
(二)使用部門公告
使用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向社會公布告知信用報告使用的制度安排,并可根據實際情況,公布使用信用報告的程序規則、信用服務機構準入條件、委托和定價方式、信用報告標準以及投訴渠道等內容。
(三)選擇信用服務機構
使用部門采用公開、公正的方式對信用服務機構進行選擇。依法設立并經相關監管機構許可或備案的信用服務機構均屬可選擇范圍。
為了保證信用報告質量,使用部門應當通過組織公開招投標、評測信用報告質量、設定機構入圍條件等方式,對信用服務機構進行遴選。
(四)委托信用服務機構
信用報告的委托方可以是使用部門、被征信主體等,具體采取何種委托方式由使用部門確定。
信用服務機構與委托方簽定委托合同時,應確定調查程序、期限以及服務費用,其中付費方按照“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確定。
委托方對信用報告有其他要求應當在此階段提出,并與信用服務機構達成協議。
(五)信用報告定價
使用部門作為委托方的,信用報告定價可以采取以下兩種方式:
1.采取公開招投標或者設定機構入圍條件等方式選擇信用服務機構的,使用部門可以與信用服務機構協商確定信用報告價格或者項目費用總額;
2.在試點活動中使用部門采取項目總包的方式委托一家信用服務機構的,使用部門可以與信用服務機構商定項目費用總額,不確定單個報告價格;
被征信主體作為委托方的,使用部門可以不明確信用報告價格,只規定信用報告的內容和質量。
對信用報告有統一定價的,建議報物價部門核準。
(六)信用報告制作
信用服務機構通過對被征信主體信用信息的采集、加工、分析、評審等,在使用部門要求的期限內出具信用報告。
(七)異議處理
使用部門或被征信主體對信用報告有異議的,可向信用服務機構提出復評要求并提供補充資料,信用服務機構收齊補充資料后,應當在使用部門要求的期限內提交新的信用報告,作為最終結果。
(八)信用報告使用
信用報告僅供使用部門使用。為拓展信用報告使用范圍,經原使用部門同意,其他使用部門可以根據需要參考使用。
(九)信用報告歸檔
信用報告由委托方負責歸檔。
(十)信用報告公示
使用部門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將信用報告全文或部分報告內容通過媒體、網站等渠道向社會公示。
(十一)投訴受理
使用部門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在本部門使用范圍內受理對信用服務機構的投訴,并告知市征信辦。
二、信用報告質量后評估
使用部門在使用信用報告之后,可以單獨或者會同市征信辦評估信用報告質量和信用服務機構服務水平。
信用報告質量后評估可以通過使用部門自評、組織行業專家評審和信用服務機構互評等方式進行。評估結果可以作為使用部門繼續使用信用報告時遴選信用服務機構的依據之一。
三、特別流程
使用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可設定使用信用報告的特別流程。
附錄:企業信用報告范本一
企業信用報告范本二
附錄
以下范本為企業信用報告的參考模版,實際信用報告內容和格式由委托方與信用服務機構協議確定。鼓勵信用服務機構在滿足委托方要求的基礎上拓寬信息來源,增加分析深度,提供特色服務。
企業信用報告范本一
(征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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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名稱
委托時間
報告類型
委托類型
完成時間
信用服務機構聲明
報告摘要
基本信息
企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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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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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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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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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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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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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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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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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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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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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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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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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冊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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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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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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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經營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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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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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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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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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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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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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及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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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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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資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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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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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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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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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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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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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股東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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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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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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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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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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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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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營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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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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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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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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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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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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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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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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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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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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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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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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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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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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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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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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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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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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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營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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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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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公司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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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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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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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幣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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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幣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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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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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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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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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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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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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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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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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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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質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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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信息
主營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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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營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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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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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與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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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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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采購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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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供應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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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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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付款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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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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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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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銷售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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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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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銷售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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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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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銷售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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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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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銷售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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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口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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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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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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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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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供應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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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訪問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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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訪問者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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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訪問者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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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訪問者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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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訪問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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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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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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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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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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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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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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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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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記錄信息
司法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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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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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共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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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信息
資產負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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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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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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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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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評價
信用等級及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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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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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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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信用報告范本二
(信用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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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XXX有限公司
信用評估報告
滬××信評(20××)第××號
地址:××××
郵碼:××××
×××征信機構
二○××年×月×日
|
傳真:021- ××××
網址:××××
XX公司信用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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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觀點:
1、 對影響被評對象履約能力和履約意愿的外部環境、經營狀況、管理狀況、財務狀況、公共記錄等要點進行概要性表述。
2、 揭示影響被評級對象信用評估結論的主要風險因素。
3、 結合評估目的和應用領域對被評對象信用狀況進行綜合評定。
(以上觀點應足以支撐評估結論,語言精煉,觀點明確)
其他重大事項:
揭示對被評對象可能產生重要影響的其他重大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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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等級:
等級釋義:
歷史信用等級:
表1 主要財務數據與指標
指標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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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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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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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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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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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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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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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潤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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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賬款周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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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貨周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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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周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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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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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流動負債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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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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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資產報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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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負債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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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銷售平均增長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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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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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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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凈資產平均增長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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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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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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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主要財務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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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報表為審計報表/未審計報表
2、審計機構:
3、審計意見: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拒絕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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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評估人員:
報告出具時間:
報告有效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一、基本信息
表2基礎信息
企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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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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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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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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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到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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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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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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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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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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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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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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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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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機構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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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執照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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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登記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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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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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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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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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資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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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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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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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營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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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產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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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員工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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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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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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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公共記錄
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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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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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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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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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用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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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信用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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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會信用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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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信貸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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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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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費解繳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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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違規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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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內重大法律訴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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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經營管理者個人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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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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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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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榮譽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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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獲獎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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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經營管理者個人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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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質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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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體系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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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質量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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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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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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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業概況分析
三、外部環境分析
四、經營狀況分析
五、管理狀況分析
六、財務狀況分析
七、公共記錄分析
八、其他信息分析
九、評估結論
聲 明
本征信機構及其信用評估人員與被評對象間不存在任何影響評估行為獨立、客觀、公正的關聯關系;
評估人員在評估過程中,恪守職業規范,履行了相應的盡職調查和誠信義務;
信用評估結論未因被評對象或其他任何組織、個人的影響而改變;
未經本征信機構書面授權與許可,任何單位與個人不得復制、轉載、散發、和出售報告的信息;
本征信機構出具的信用評估報告僅供有關方面在 領域中作為參考。